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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城乡 基层医卫服务成体系
   www.2cun.com  发布时间:  2010-3-10 16:17:45  作者:  两村工程  点击数: 
 

     近年来,南京医疗卫生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5年呈现出“十大亮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始终把卫生改革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上,始终关注最广大、最普通的城乡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他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正因为有这样的指导思想,南京就有了稳固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个制度不仅涵盖了城市居民,而且覆盖了农村,让农民同样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障。同时,南京市着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社区入手,从镇村入手,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最早在全国形成了体系。当国家新医改意见出台并开始实施时,南京在这一方面就成了样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为各地所借鉴和效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南京市委、市政府在医疗卫生改革中始终强调,改革的目的和中心就是要围绕着大多数普通群众的利益,就是要围绕怎样让大多数、最基层的城乡群众最便捷、最便宜、全方位地看病就医。在这个决策部署指导下,市卫生局先后派出多个调研小组,深入各区县、社区、镇村,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和想法。2007年,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把包括学生儿童、老年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市卫生局还与市劳动部门共同确定了医保首诊的83家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明确居民基本医疗实行社区首诊及双向转诊制。全市现已形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特别困难群体惠民医疗救助等构成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2011年底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

    南京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努力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差距。2010年和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230元、280元,其他区不低于每人每年300元、35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10年,各级财政补助占70%以上。参保农民区县、镇街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60%,门诊报销40%。随着筹资总额的增加,各区县合理调整了补偿方案,提高了参合农民的补偿标准,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2009年最高住院补偿为14.99万元。同时,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南京的这些举措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农民,他们对看病、看大病的保障不再是忧心忡忡,认为有党和政府作后盾,有制度作保证,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在城市社区和农村镇村。因此,全市分别在这两方面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积极构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得到强化。南京市全面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起,市、区县分两年投入13亿元,加强郊区县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新改扩建郊区县医院的总建设规模达24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580张。经过前两年建设,全市67所建制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54所改造,2008年对余下的13所建制镇卫生院和35所非建制镇卫生院实施了房屋设施改造,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南京大力发展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区)级医院作为县(区)域内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继续加强县(区)级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基本做到“大病不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县(区)政府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举办和建设好县(区)、镇(街)、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建制镇(街)举办和建设好一个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撤并后的卫生院由当地政府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妥善处置,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建成一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这样,南京基本形成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到2007年底,全市就已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健康需求,区(县)街(镇)两级、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罗棋布。近年来,南京市着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80个,人口覆盖率达100%,居民步行10-15分钟就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市现有4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7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不断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全科团队服务,实施慢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就诊率达50.1%,在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中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实现了患者的有效分流,卫生部妇社司认为这在全国是最高的。到2011年,南京市还将扶持20个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完善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南京还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率将达到60%以上。2008年4月下旬,卫生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会议,时任卫生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委办局以及重点联系城市分管市长、厅局长等近300人参加了会议,与会领导和代表们对南京社区卫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创建惠民医疗服务体系

    南京市委、市政府时刻把困难群体的冷暖放在心头,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基本医疗的保障。2002年,南京市在全国设立了第一个惠民医院。2006年,全市已有7家惠民医疗指导机构、13家惠民医疗机构、40家慈善门诊,惠民医疗机构已遍布城乡、形成体系。市各惠民医院及慈善门诊成立以来,坚持真心惠民真正惠民,认真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肯定。截至2009年底,共接诊困难群体门诊病人221.9万人次,住院病人3873人次,减免各项费用2530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2006年4月起,市政府又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费用的人员实行救助,全部医疗费用由市、区县政府支付。至2009年底,累计减免各项费用389.4万元,解决了最困难群众医疗费用问题。此举得到了省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南京首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军地联动同城互认,病人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从2006年1月1日起,南京地区二级以上67家军队及省、市、区、企业、民营医院实施军地联动、同城行动,试行包括四类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与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至2009年底,共减少重复检查约36.2万人次,为患者节约费用约3593万元,全国各大媒体都作了重点报道。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分别于2006年3月、4月下发文件,在全国、全省推广了这一做法。

    几年来,南京市积极主动进行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到2011年,基本建成全国一流的医疗卫生服务基地,实现病有所医目标。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居民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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